【日记】从杭州市政府派驻企业代表看“清”“亲”政商关系构建

这是公共行政学原理作业#3

【大  纲】

我认为杭州市此举与构建“清”“亲”政商关系相违背。原因如下:

  • 政商沟通的渠道是否畅通与是否对个别企业驻场督办没有必然联系。其中的逻辑关系是,畅通的政商沟通渠道意味着所有行业、所有企业都能够畅通自由及时地表达意见和诉求,而此举仅仅对部分企业派驻专员,对于解决部分行业企业问题有帮助,但对于整体沟通渠道建设没有积极作用,甚至可能导致加剧行业垄断,使其他企业的沟通渠道相对被闭塞。
  • 此举可能妨碍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完善过程中的公正性。其中的逻辑关系是,派驻专员可能能够更好地听取对应企业的意见,但对于其他企业的意见听取必定相对不足,可能导致决策的倾向性,不利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政策环境。
  • 入驻企业对于不利于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的健康发展。其中的逻辑关系是,创新服务模式要求政府办事标准化、透明化,而“专事快办”“特事特办”的入驻企业行为则与之相违背,对制度改革没有帮助。

因此,杭州市此举对于构建“清”“亲”政商关系没有帮助,甚至有可能起到反作用。


《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》指出,要从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、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、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、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。基于此指导意见,本文主要从畅通政商沟通渠道、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以及民营企业服务模式三个方面,结合杭州市政府派驻代表案例,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应有形态进行阐述。

一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题中之义

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必须畅通政商沟通的渠道。畅通沟通渠道,必须保证各行业、各企业的沟通渠道畅通,必须使沟通常态化、渠道制度化。定期组织召开行业协会座谈会,经常到民企进行调研,充分听取吸收行业头部企业的意见诉求,但不能是对部分企业“开小灶”式的“私聊”;完善企业意见反馈渠道,简化沟通流程,广泛树立起民营企业家就是自己人的理念,加强服务职能建设,推进“最多跑一趟”“只找一个人”等政务改革,通过制度化意见反馈保证沟通渠道畅通。

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必须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。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,在制定政策时充分听取企业意见,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,对于维护政策与政府信用,保证政策执行效果,从源头上为各种所有制经济营造公平正义的政策环境,真正实现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。

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必须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。在创新服务模式上,必须遵循标准化、透明化原则,完善服务规章制度,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、办事透明,让政务真正服务于企业的需要。

二、对杭州市驻企专员政策的若干观点

首先,专员驻场无法制度化,天然不适应于日益规范的政府行政体制机制。在无法保证政府对每一个有需求企业都派驻专员,无法保证派驻专员的素质稳定一致的情况下,该政策泛用性差,执行效果高度依赖于专员个人素质,不符合目前政府行政改革的趋势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重视政策是否符合制度化要求,是否能够在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于补足,而非起相反作用。

其次,专员驻场违背公平性原则。政策的约束效力和执行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对于政府的信心,而信心受政策公平性影响较大。对大多数企业而言,该政策只顾及了部分驻场的头部企业;对提供驻场的企业而言,难免受到来自政府的过度监管压力。该政策公平性不足,影响企业对于政策的信心,并最终削弱政策执行的效果和执行机制的效力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时刻以公平性作为政策评估的尺度,将维护市场公平、市场主体公平作为政策的主要评价标准之一。

同时,专员驻场与服务模式创新背道而驰,不利于政商关系健康发展。服务创新的着力点应为服务机制的创新,进一步简化流程,降低涉企业务办理难度,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与透明度。派驻专员政策对于服务模式的机制创新没有帮助,不从根本上简化服务流程,而是由政府代劳,本质上是一种改革的避重就轻,也是对行政资源的浪费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必须时刻注意政策方向是否与改革大方向一致,是否与改革的根本出发点与最终目标相一致。

杭州市政府对部分企业派驻办事员,违背制度化,破坏公平性,不利于民企服务模式健康发展,短期、局部来看可能能够推进政商关系的发展,但从长计议,对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有负面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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